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改变管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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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于2003年9月29日给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出:关于改变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管理方式的函(环办函犤2003犦510号)。函中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犤2003犦5号)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将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的评审、推广工作转移到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并要求协会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重新修订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评审、推广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把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自律、按照公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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