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违约金该不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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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志峰.这笔违约金该不该交[J].安全与健康,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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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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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工因单位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康某是某电器厂的一名技术员,1996年1月1日与单位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提前解除合同一年,支付违约金2000元。从1997年11月起,因企业经营不善,康某连续6个月都未领到全部工资,1998年6月份后,只领了基本生活费。为此,他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厂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4000元的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康某一气之下就离开了该电器厂。这是一起因企业不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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