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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违约金该不该交
引用本文:曾志峰.这笔违约金该不该交[J].安全与健康,1999(9).
作者姓名:曾志峰
摘    要:职工因单位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康某是某电器厂的一名技术员,1996年1月1日与单位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提前解除合同一年,支付违约金2000元。从1997年11月起,因企业经营不善,康某连续6个月都未领到全部工资,1998年6月份后,只领了基本生活费。为此,他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厂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4000元的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康某一气之下就离开了该电器厂。这是一起因企业不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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