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管机制入手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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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利.从监管机制入手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J].环境保护,2012(12):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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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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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河南大学环境与民商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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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不仅给生态环境带来重大压力,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1年的云南曲靖、河南义马铬渣事件,2012年春节前后的广西龙江镉污染等众多重金属污染事件反映出同一个问题:综合性监管机制的构建才是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频繁发生的关键.从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视角出发,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综合性监管机制的构建需要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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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金属 污染事件 监管机制 环境保护 镉污染 生态环境 水污染防治法 身体健康 人民群众 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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