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将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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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劫加大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力度,在总结过去五年安全业绩考核经验的基础上,对降级降分处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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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企业负责人 业绩考核 国务院 重大责任事故 中央企业 挂钩 年度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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