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流域性——兼论我国长江经济带司法协同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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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迪.司法的流域性——兼论我国长江经济带司法协同治理[J].中国环境管理,2021,13(3):159-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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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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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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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0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长江经济带司法协同治理机制研究”(20SFB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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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法治是长江经济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长江流域司法协同治理是实现《长江保护法》提出的统筹协调、系统保护机制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长江经济带司法治理呈现碎片化特征,流域生态系统在司法保护尺度内尚未统一。本文基于对司法空间属性的理论分析,结合美国流域司法治理相关案例的考察,提出从空间协同性和专业协同性两个角度构建我国长江司法协同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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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江经济带 流域司法 司法协同治理 空间协同 专业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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