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创新——以北京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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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涛 王永刚 孙长虹 刘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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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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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国家颁布了新的《水污染防治法》,但是国家的法律往往是对全国主要水污染问题的总体规定,地方的具体问题还需相应的地方法规予以保障。针对北京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完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部门职责、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等方面细化了国家法律的相关条款,在污泥处理处置、污水资源化等方面填补了法律空白,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创新,对其他地方政府的立法工作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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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规 水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用水 污泥 污水资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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