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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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海涛.《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制度[J].劳动保护,2008(4):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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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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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向劳动者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为深入执行这项规定,山东新汶矿业集团鄂庄煤矿施行了“告知知情书》制度。《告知知情书》是企业对职工的岗前培训或谈话内容的书面描述,将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治措施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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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 山东新汶矿业集团 鄂庄煤矿 岗前培训 劳动者 企业 情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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