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主体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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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力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主体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J].现代职业安全,2003(1):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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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力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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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三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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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主体法,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但是,正因为是“第一部”,这部法律在立法的完整性和司法的可操作性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 1 关于法律适用范围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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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展要求 司法 主体 新形势 《安全生产法》 立法 颁布 中国 法制化 标志 |
Further Improvement of Law on Work Safety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Situ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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