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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应视合同解除
引用本文:李连刚,张晓钟.提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应视合同解除[J].中国劳动科学,2006(2):38-39.
作者姓名:李连刚  张晓钟
摘    要:案情简介 申诉人梁某,于1996年7月1日入职被诉人深圳某公司,2005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05年2月1日起至2005年7月31日止.2005年3月18日,被诉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申诉人“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从3月19日起不用上班,现准备提前于3月22日-23日发放3-7月份的工资给你”,“请你于3月1 8日下午16:00点钟办理有关手续”.

关 键 词: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  合同约定  提前支付  工资  合同期满  申诉人  被诉人  合同书  通知书

The Total Salary Due at the Expiration being Paid off in Advance Should be Considered as Terminating the Labor Contract
Authors:Li Liangang  Zhang Xiaozh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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