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应视合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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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连刚,张晓钟.提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应视合同解除[J].中国劳动科学,2006(2):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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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连刚 张晓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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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申诉人梁某,于1996年7月1日入职被诉人深圳某公司,2005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05年2月1日起至2005年7月31日止.2005年3月18日,被诉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申诉人“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从3月19日起不用上班,现准备提前于3月22日-23日发放3-7月份的工资给你”,“请你于3月1 8日下午16:00点钟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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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 合同约定 提前支付 工资 合同期满 申诉人 被诉人 合同书 通知书 |
The Total Salary Due at the Expiration being Paid off in Advance Should be Considered as Terminating the Labor Con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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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Li Liangang Zhang Xiaozh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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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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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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