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代签投保人姓名,免责条款有效吗? |
| |
引用本文: | 谢兼明.保险业务员代签投保人姓名,免责条款有效吗?[J].安全与健康,2012(2):33. |
| |
作者姓名: | 谢兼明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2011年10月28日下午,我驾驶低速普通货车(空载),与方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方某货车损坏、货物倾倒。经交警认定,我、方某分别负此事故的主、次要责任。我所有的低速普通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险(不计免赔)各1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险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两份保单载明的被保险人均为我本人.保单中投保人姓名系保险公司业务员自行代签的.
|
关 键 词: | 免责条款 投保人 保险凭证 保险公司 格式条款 保险合同 代签 被保险人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投保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