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行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劳动保障文书 |
| |
引用本文: | 黄秀萍,谢雪峰.泉州:推行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劳动保障文书[J].中国劳动科学,2006(6):61-61. |
| |
作者姓名: | 黄秀萍 谢雪峰 |
| |
摘 要: |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效率,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劳动保障局与邮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劳动保障法律文书的通知》。从今年3月起,市、县两级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需要送达的行政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文书,可交由当地邮政机构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此送达方式与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关 键 词: | 劳动保障局 邮寄送达 特快专递 法律文书 泉州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 行政执法 办案效率 仲裁文书 邮政机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