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时间不能累计统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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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劳保.劳动时间不能累计统算[J].安全与健康,2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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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劳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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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超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现象 ,一些企业是这样解释的 :“我们的生产季节性很强 ,有时订单多 ,为了企业的生存和职工的利益 ,必须突击加班。然而 ,累计全年劳动时间 ,我们并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也就不存在支付加班费的问题了。”他们的理由能够成立吗 ?《劳动法》中根本没有累计全年劳动时间来判断是否应支付职工加班费的说法 ,而依据其第四章第 4 4条规定 ,凡加班的就必须按相应标准发放加班报酬。同时 ,《劳动法》规定“每日加班不得超过 3小时 ,每月加班不超过 36小时”是铁板钉钉的规矩 ,任何企业都不得违反。一些 (如制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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