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经法定程序降低工资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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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艾媛.企业不经法定程序降低工资无效[J].中国劳动科学,2005(12):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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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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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01年10月受聘于吉林省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协议。公司约定每月给付王某工资2200元,并且从2001年10月至2002年3月,一直按这个标准支付。2002年4月,公司总经理在一次全体员工会议上宣布,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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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定程序 工资 建筑公司 无效 企业 劳动合同 员工会议 吉林省 总经理 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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