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中治理非法采砂犯罪的多元共治法律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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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小琴.长江大保护中治理非法采砂犯罪的多元共治法律机制[J].环境保护,2020,48(1):8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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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小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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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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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采砂犯罪污染水环境、破坏渔业资源并威胁航道与防洪安全,是长江大保护中生态环境治理的核心问题。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适用非法采矿罪,规定施行近3年以来,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总体可控,但非法采砂已形成造船、采、过驳、运、销五个环节分工明确的"黑灰产业链","刑法、行政法、民法"多元法律治理体系合力发挥不足。应以有序与增效为导向,完善多元共治的法律机制,依托长江经济带与河长制搭建有序治理的法律框架,并健全检察公益诉讼配套措施等核心法律规则,实现"刑事打击促进行政管理与民事赔偿"的法律体系融合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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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江大保护 生态环境犯罪 非法采砂 多元共治 流域治理 |
Legal Mechanism of Multiple Co-governance of Illegal Sand Mining Crime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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