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理论对防灾减灾法制的启示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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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一行.危机理论对防灾减灾法制的启示与完善[J].灾害学,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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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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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防灾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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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中国地震局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美国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法律制度研究”(20120117);2013年中国地震局政策研究项目“防震减灾政府社会协同机制研究”(20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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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危机管理被应用于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社会危机事件的应对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危机理论应用于防灾减灾的基本机理以及由此反射到法律建构层面的一些问题仍存在很多的研究空间。该文从成因、概念、应对阶段三个方面论证了自然灾害的危机属性,解决了危机理论对于自然灾害的可适用性问题。在此基础上尝试用危机的因素分析防灾减灾的复杂性、局限性、极限性和相关性等特征及对策。最后以危机的视角反思现存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提出防灾减灾法制应兼顾平时与灾时、覆盖减灾全过程、协同政府与社会以及防、救并重等建议,以期完善防灾减灾法制,为公众的安全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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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机 危机理论 危机属性 防灾减灾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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