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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摘    要:第一条为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我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

关 键 词:资源综合利用  管理  天津市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国家经贸委  扶持政策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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