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