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长胡富国向全省提出四条环境新要求 |
| |
引用本文: | 刘相国.山西省省长胡富国向全省提出四条环境新要求[J].能源环境保护,1993(4). |
| |
作者姓名: | 刘相国 |
| |
摘 要: | 山西省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之际召开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胡富国省长向各级政府和各工业厅局长提出了把环境保护工作推向新台阶的4条要求: 一是要认真解决好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认真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十大对策中确定的持续发展战略。对开发区、乡镇企业等的环境工作不能放松管理。现在不是要不要管的问题,而是如何管好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