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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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宁远,袁丰义.加强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主动性[J].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6(4):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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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宁远 袁丰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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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油田,河南省,南阳市,47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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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引言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箭理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撰。其中也包括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方面的基本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护品是其一项法定义务: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护品是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认为,要真正发挥护品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必须增强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护品的主动性.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的转变,使佩戴和使用护品成为从业人员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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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防护用品 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 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 权利义务 生产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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