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集体林权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的又一个重大改革,承载着"林业发展、林区和谐、生态良好、资源增长"多重任务,山西农村集体林业大多数是保持生态平衡的公益林,生态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如何因地制宜创新改革思路至关重要。国家林改政策和学术界的研究大都基于我国南方地区的实情,很少关注北方,尤其是资源型地区。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要求其改革应有独特思路。基于山西地域特征的实地考察,认为山西省在生态环境因煤矿开采遭受严重破坏的背景下,其集体林权改革不能盲目照搬南方"确权到户"的林改方法。资源型地区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优先注重林业的生态效应,确保其林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平衡统一。应在充分调查民意和尊重农民合理意愿的基础上,激发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民护林防火的责任和能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生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