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谈行政执法中的取证问题 |
| |
作者姓名: | 王国平 王勇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市环境监理支队,江苏,南京,210018;南京市环境监理支队,江苏,南京,210018 |
| |
摘 要: | 简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行政诉讼证据问题的规定,针对环境行政执法中的调查取证问题,提出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前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重要。取得的证据必须符合《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在行政诉讼的质证程序中,证据才能具备完整的证明力而被法庭采信。
|
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证据 规定 环境行政 行政执法 |
文章编号: | 1006-2009(2002)06-0008-02 |
修稿时间: | 2002-10-2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