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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仲裁制度的法律基础
作者姓名:孙德强
摘    要: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在这个暂行规定中明确了该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国营企业,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及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争议,构建了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程序,即调解、仲裁和诉讼,也就是所谓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制度 中国 《劳动法》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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