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瓶超装爆炸危险性极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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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昌华.液化石油气瓶超装爆炸危险性极大[J].劳动保护,1997(9):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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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昌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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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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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统计,截至1996年底,全国在用各类气瓶已达到5500万只,其中液化石油瓶数量最多,为4646万多只O1996年发生气瓶爆炸事故36起,造成36人死亡,59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1995年相比,分别上升80%和133%。上升势头连续几年不减。气瓶爆炸事故中,液化方油气瓶所占居多。液化石油气瓶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第一是超装,第二是使用不当。我们最常见常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是充装量为15kg的那种规格。这种气瓶的有效容积,按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兄,如小于35.SL,就此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论其他项目是否达标,均应判为不合格品。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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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液化石油气 超装 爆炸事故 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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