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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摘    要: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公告。

关 键 词:检验检疫局  固体废物  登记管理  供货商  原料  进口  质量监督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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