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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摘    要:<正>2014年9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关 键 词:中毒窒息  不合格  防护装备  警示标识  监护措施  局长办公会议  审批制度  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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