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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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敏. 哥斯达黎加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J]. 世界环境, 2007, 0(6): 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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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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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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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补偿制度,亦被称为环境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简称PES)SIJ度,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为目标,以经济手段为主要方式,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安排。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是关系到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的重新整合与完善,关系到森林生态服务提供方、支付方和国家之间权利义务平衡的重要环节。哥斯达黎加对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探索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并在1996年生效的《森林法》中做出详细规定,此后又几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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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生态系统 生态补偿制度 哥斯达黎加 Services 环境服务 权利义务 生态保护 可持续利用 |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of Forest in Costa Ri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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