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跌倒死亡 能否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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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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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窦小花的丈夫张建设是一家食品公司的水电维修工,负责公司生产车间和宿舍区水电设备的维修、安装和管理。2003年12月22日,公司门卫向公司请假,请张建设次日替其值班,张建设应允。次日上午10时左右(公司规定上午工作时间为8时至12时),公司员工发现张建设趴在公司宿舍楼(与公司生产车间同在公司围墙内)西侧,立即叫来其他员工一起将张建设送往医院,张经抢救无效死亡(在48小时内)。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认定,张建设系因跌倒致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极度重型),因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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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作时间 食品公司 工伤 水电设备 生产车间 颅脑损伤 维修工 建设 宿舍区 宿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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