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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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相关省(区、市)经信委(经委、工信委):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有关要求,为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突出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特点,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减少申报程序,我委拟从2014年起,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下同)申报范围和方式。现就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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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环境保护项目 申报程序 资源节约 中央 投资 预算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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