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提供充分接受设备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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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港口提供充分接受设备指南[J].交通环保,19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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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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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引 言 1.1 本指南系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附则Ⅲ(生活污水)第十条的分析拟定而成。基于分析,定出了一组通用参数,以估价港口和码头的生活污水接收设备是否适当满足使用此类设备的船舶的需求。指南中的建议以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附则Ⅳ第八条,关于船舶不能向海洋排放生活污水的数量为根据。按照1973年防污公约的定义,“船舶”系指在海洋环境中作业的任何类型的船舶。 1.2 按照1973年防污公约,“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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