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EPC第16次会议上委员会同意的73年公约78年议定书附则Ⅱ对化学品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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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克.关于MEPC第16次会议上委员会同意的73年公约78年议定书附则Ⅱ对化学品船的要求[J].交通环保,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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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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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一九八六年七日一日后建造的从事国内外航行的船凶应符合国际散装化学品的规定。 二、一九八二年七日一日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前建造的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应符合当前A.212(Vll)的规定。 三、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前建造的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应符合A.212(Vll)的规定。 四、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前建造的从事国内航行的船舶应符合AZIZ(Vil)的规定。 五.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前建造的从事国内航行的船舶应符合A.21(vll)的规定。 六、对当前陆续决定的十项修正案应及时通过。 注:上述各项要求以将于一九八六年一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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