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事故责任,怎样“对号入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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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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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办案民警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可依《规则》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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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 福建省 当事人 道路 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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