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硫酸泼人报复案历时七年多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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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水梅子,王丹华.浓硫酸泼人报复案历时七年多次判决[J].安全与健康,2008(7):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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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水梅子 王丹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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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业务矛盾引发纠纷,丈夫张玉宝被人用浓硫酸泼成“活死人”。案子未破,凶手步步紧逼,妻子李桂玉没有退却.1年多来千里缉凶,历尽艰辛终将罪犯绳之以法。该案历时7年,数度重审。2008年3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吴国锋应支付张玉宝组织工程皮肤材料费4077元——这是法院第四次做出对张玉宝的赔偿判决,至此,张玉宝已获赔141万余元(已执行到位84万余元)。判决后.被上诉人吴国锋不服,提出再审申请。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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