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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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复议[J].环境,2003(3):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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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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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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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什么是环境保护行政复议? 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保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环保局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环保局)提出申请,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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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行政复议 环境保护法 合法权益 复议申请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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