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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有悖于《安全生产法》的规章制度条款
引用本文:周翔.废除有悖于《安全生产法》的规章制度条款[J].安全与健康,2002(10):1.
作者姓名:周翔
摘    要:《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性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法,其重要性和法律地位不容置疑,其它专门性法律、条例、地方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政策及地方、部门、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等都不得有悖于《安全生产法》的条文、宗旨和精神.

关 键 词:废除  安全生产法  规章制度  性法律  违法犯罪行为  有力武器  行政执法  行为准则  企业单位  经营单位  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  法律地位  从业人员  宗旨  制裁  政府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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