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者要有“粮票”——国家在淮河实行排污总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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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春.排污者要有“粮票”——国家在淮河实行排污总量控制[J].环境,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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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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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实现2000年淮河水体变清的目标,最近,国家环保局率先在淮河流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今后,企业排放污染物必须有“粮票”——排污总量指标。这项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新举措,与以前国家实行的浓度控制有所不同,即由重浓度控制转变为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今年,安徽省政府分给阜阳市的COD指标为5.38万吨。据阜阳市环保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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