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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大气污染区域的法制构建模式
引用本文:吴卫星,章楚加.刍议大气污染区域的法制构建模式[J].绿叶,2013(11):31-36.
作者姓名:吴卫星  章楚加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法学会一般课题“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SFH20138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大气污染区域防治是解决我国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八条的要求。针对当前各地大气污染防治中”各自为战”的情形,亟待将大气污染区域防治机制予以法制化.改变当前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政策性制度与法规性制度的失衡现状。从地方立法和地方法制角度而言,大气污染区域防治法制构建大致有三种模式:地方协调型立法模式、地方共同立法模式以及行政协定模式,它们各有优势,可以适用于不同的情境。

关 键 词:大气污染防治  法制化  构建模式  立法模式  污染问题  防治机制  地方法制  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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