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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量对河流沉积物组分分析结果的影响
作者姓名:李晶莹  张经
作者单位:1. 青岛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山东,青岛,266003
2. 青岛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山东,青岛,266003;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973 61 90 )
摘    要:在完全相同的实验条件下 ,将 GSD-9水系沉积物作为监控样品 ,对河流表层沉积物 (<63 μm粒级部分 )取不同重量进行消化并用 ICP-AES法分析测定主要元素 K、Na、Ca、Mg、Al、Fe、Mn、Ti,分析的准确度大于 94% ,分析结果相对标准偏差小于 5 % ,说明消化过程和分析结果是可信的。通过对四条不同河流黄河、赣江、汾河和辽河沉积物样品量与元素分析结果之间的关系图发现 ,在样品量小于 2 0 mg的情况下 ,总体会造成分析结果较大的波动 ,实验数据很难保证 ,而当样品量达到 2 0 mg以上 ,测定结果逐渐趋于平稳基本呈水平线 ,在 5 0~ 2 5 0 mg之间分析结果最为稳定。因此为了保证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河流表层沉积物的样品量至少应保证大于 2 0 mg。

关 键 词:样品量  河流沉积物  化学组分  影响程度
文章编号:1002-6002(2002)05-0010-03
修稿时间:200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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