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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对生态脆弱区采取海区关闭制
作者姓名:黄摘
摘    要:为加强宏观调控,有效遏制近海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国家海洋局日前下发了《2008年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要求沿海地区落实生态调控措施,对于生态脆弱、污染突出、灾害频发的区域,可以采取特定时间内海区关闭制度,杜绝一切污染排放工程运转。国家海洋局强调,沿海省市要研究制定海洋生态功能区划和污染物排放削减控制规划,落实海域生态调控措施。

关 键 词:国家海洋局  生态脆弱区  关闭  海区  生态环境恶化  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功能区划  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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