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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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芳,李爱年.《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的探讨[J].环境保护,2019,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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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芳 李爱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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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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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标准化战略项目“湖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湖南省社科规划办智库专项重大委托项目“新时代环境治理中的多方权利协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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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法》修订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森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立法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有完善空间。其立法定位应立足森林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具体制度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相容的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机制;构建完整包容公益和私益诉求的损害救济机制;理顺森林资源损害的法律责任,确保民事责任履行的第一顺位,同时强化森林资源损害与生态破坏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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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法》 森林生态保护 自然资源保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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