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研究
引用本文:梅宏,陈佩彤,陈克亮.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研究[J].环境保护,2019,47(2).
作者姓名:梅宏  陈佩彤  陈克亮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摘    要:当前我国政策、法律尚未规定贯通流域—海域的生态补偿制度,分立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无法弥补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缺失。基于科学考虑海陆连贯性、创新传统海洋行政管理模式、响应社会需求而提出的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其实质是以海定陆,对各种入海污染物以区域联动方式在各流域加以管制。遵循流域—海域具有的"海陆过渡相"生态规律,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确立制度的构建主体和立法基本原则,明确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解决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入法的基本问题。

关 键 词: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海洋生态补偿制度  区域环境治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