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刮擦小事故,可自行协商处理——解读1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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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通.小刮擦小事故,可自行协商处理——解读1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J].安全与健康,20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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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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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车上路,难免会遇上一些刮刮擦擦的小事故,双方驾驶员因谈不拢赔偿问题,或担心车子撤离现场后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就会长时间滞留事故现场,占用车道,导致交通拥堵,特别是在高峰期,甚至造成交通瘫痪。2009年11月1日起,由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建保险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全省实施。该办法实施后,高峰期内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将可通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途径得到迅速解决,最大程度地减少保险索赔方面的"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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