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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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J].安全,2017,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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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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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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