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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推广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的理论作用与实践确认
引用本文:王晓莉,徐娜,王浩,朱秋鹰,王建华.地方政府推广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的理论作用与实践确认[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8).
作者姓名:王晓莉  徐娜  王浩  朱秋鹰  王建华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商学院;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摘    要:在中国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推广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既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贫困农户减贫脱贫,也可保护和恢复当地生态环境,是实现生态文明与扶贫开发战略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以贵州省从江县推广养殖粪污环保处理的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为背景,将贫困农户、农业合作社、地方政府三个主体共同纳入推广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并结合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地方政府在推广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中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如何发挥作用。结果表明,地方政府能够且应该在推广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中真正发挥关键性的"一锤定音"式作用,方能尽快促成该项目。而在农户、农业合作社均加入该项目的情况下,无论地方政府选择何时推动该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最终都能实现农户、农业合作社、地方政府三个主体策略选择的均衡稳定。当然,发挥地方政府在其中的关键性作用,可以通过增加地方政府推动该项目的综合收益、减少其投入成本和增加其不推动生态扶贫的执政公信力损失等方式,以实现农户、农业合作社、地方政府共同加入推广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的均衡稳定,最大程度保证贫困农户减贫脱贫。其中,增加地方政府推动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的综合收益、增加其不推动该项目的执政公信力损失,将更显著地促成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推广的均衡稳定。根据以上结果,提出应根据不同区域环境,有针对性地设计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机制,增进农户、农业合作社对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信任,提高地方政府对市场化项目收益的认知,以及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对市场化生态补偿式扶贫项目的审核机制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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