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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连载五)
摘    要: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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