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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接地气” 拒绝“走过场”——漳州市芗城区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侧记
引用本文:李燕,黄征.监管“接地气” 拒绝“走过场”——漳州市芗城区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侧记[J].安全与健康,2015(5):21-22.
作者姓名:李燕  黄征
摘    要:<正>氨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20℃、891k Pa下即可液化,并放出大量的热。主要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在常压下把氨气冷却到-33.4℃,或在常温下把装在密闭容器的氨气加到一定压力,氨气就会液化,成为液氨。液氨可以用来生产尿素等肥料,制造火箭、导弹的推进剂等;鉴于液氨转化为气体时,能吸收大量的热,亦也被用作冷冻剂。氨有毒,易挥发,人体吸入后,会刺激、腐蚀呼吸道;一旦发生爆炸,液氨瞬间泄出,会立即挥发成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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