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工业废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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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吉尾广田,陈东.日本工业废物管理[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19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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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吉尾广田 陈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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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日本东京保健福利部(吉尾广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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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960年起,日本由于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废物的量和种类不断增长,其中工业废物已不能用传统的生活废物处理方法处理。因此1970年修改了生活废物的公共净化法,制定了工业废物的处理和公共净化法。这是日本工业废物系统管理的开始。下面是目前日本工业废物管理的概况。一、工业废物处理法的主要内容 1.确定了工业废物的范围。在工业废物处理法中指定了19种以生产活动中排出的废物为工业废物,包括:炉渣、淤泥、废油、废酸、废碱、废塑料、橡胶碎片、金属屑、玻璃和瓷器的碎片、植物和动物的残渣、废纸、木屑、废布、矿渣、建筑废料、家畜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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