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盛世不再有愁颜 |
| |
引用本文: | 余茂君.愿盛世不再有愁颜[J].劳动保护,2010(4):56-57. |
| |
作者姓名: | 余茂君 |
| |
作者单位: | 大学生尘肺病调查小组 |
| |
摘 要: | 8年前,第九届全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
|
关 键 词: | 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危害 用人单位 人民代表大会 劳动者 卫生要求 卫生标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