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一个重要目标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中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泸州市按照国家的要求,到2010年,要将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氨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万吨、0.5万吨、4.5万吨以内,就必须大力强化总量控制,着力推进污染减排,以最大的信心和决心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这既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更是发展地方经济和保护环境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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