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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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南枢,宋宗宇.论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制度[J].环境保护,2022,50(1):7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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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南枢 宋宗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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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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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城市更新中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法律制度研究”(21BFX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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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污染、高能耗的建筑发展模式向绿色建筑转型是碳中和目标与“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的保障与要求。但是,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中,存在重设计、重施工,轻运行、轻维护的问题,相关制度存在义务履行主体不明与运行过度依赖政府的困境。究其原因,是由高成本与外部性的因素及多元价值抉择的因素共同导致的。因此,我国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构建共同治理制度,明确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运行维护义务的履行主体,其他利益相关方是运行维护义务的参与方,划定私权自治与公权干预的边界,完善激励措施,鼓励“硬约束+软激励”相结合,健全法律责任,加强法律监督,推动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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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绿色建筑 运行维护 碳中和 法律制度 共同治理 |
Study on th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ystem of Green Buildings under the Carbon Neutrality Targ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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