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在小区环保中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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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发亮,林文格.物业公司在小区环保中的责任[J].环境,2001(12):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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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发亮 林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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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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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群众向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投诉反映天河区某绿色花园小区新开三家饮食店,对楼上住户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天河区环保局立即派专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发现此三家饮食店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业,废气和噪声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从而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区环保局还了解到当初出租时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他们开饮食店,并说属内部饭堂,不需办理任何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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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公司 住宅小区 环境保护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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